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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专业、名额

调剂专业: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

招生领域:化学工程(代码:085602)

调剂名额:24人

二、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符合《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二区(B类考生)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776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资源与环境0857、生物医学工程0831、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专业的考生优先进入调剂复试。在优先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补充一志愿报考代码前两位为08的其他工学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4.初试科目:第二单元科目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5.我院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300%。

6.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其他调剂要求均按照《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三、调剂程序

(一)我校于4月8日开通调剂模块,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以研招网调剂复试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每次开通时间为12个小时),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并及时更新缺额信息。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含联系电话),填报调剂志愿(招生单位代码:10738)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期间考生不能更改调剂志愿,锁定解除后考生可更改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其他高校。在石油化工学院正式调剂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不得参加我院复试。

(二)调剂系统关闭后的24小时内,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我院公布的调剂专业顺序,按照“专业匹配、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成绩、本科所学专业、学术及科研素养或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及时解锁,缩短考生等待的时间。

(三)考生须在学校复试通知发出后在研招网及时确认,经联系仍未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次复试资格。同意复试的考生登录“陇东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

http://xssf.ldxy.edu.cn/xysf/,注册缴费后参加复试,复试前需提交缴费发票及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见《陇东学院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合并到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至邮箱:chengzhenyu0633@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过研招网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及时确认,经联系仍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方式、时间、内容及成绩计算

我院考生调剂复试方式为远程网络复试。复试时间为4月10日—13日。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式按照《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陇东学院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五、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六、奖助政策

优秀生源奖学金: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本科为一流学科支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学士学位,下同),一志愿报考录取至我校,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10000元。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本科为博士点支撑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录取至我校,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8000元。

新生奖学金:全日制本科毕业、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的学生,享受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30%。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

3.学校有充足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4.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七、其他

1.本细则由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他未明确事宜按陇东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便于联系。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5843289508  18309346729

邮箱:chengzhenyu0633@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致真楼305。

                               

                              陇东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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