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信息。各学部(学院、中心)根据一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信息并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二)调剂要求。
1.调剂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统考科目中,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数学(三),反之则不可。
2.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各学部(学院、中心)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可以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需求,综合考虑考生本科学业一贯水平、初试成绩,择优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且符合相关学部(学院、中心)规定的学术条件。
9.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前提下,如果非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缺额,在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前提下,可以接受其调剂申请,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原则上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调剂时间。
1.调剂意向报名
部分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将于3月28日后经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调剂意向报名,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2.正式调剂报名
部分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含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以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将陆续于4月8日后经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受理调剂考生报考。
(四)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部(学院、中心)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
(五)调剂办理。
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愿申请调剂。涉及招生单位,学部(学院、中心),专业,学习方式,专项/普通计划变化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办理。
办理程序: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拟调剂学院审核发复试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六)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5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