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五)我校没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六)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和教育部关于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各项政策。